通知公告
《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规范》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 秘书处
发布日期: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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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等级评定规范》(DB11/T 1182-2015)(以下简称《规范》DB11/T 1182-2015)于2015年4月30日发布,并于昨日(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规范》(DB11/T 1182-2015)是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和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主要负责起草,北京市质量监督局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规范》(DB11/T 1182-2015)规定了专利代理机构等级划分原则与标志、等级评定申请条件、等级评定基本要求及等级评定与管理。《规范》(DB11/T 1182-2015)适用于专利代理机构的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
目前,《规范》(DB11/T 1182-2015)处于正式实施阶段,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接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委托开展《规范》(DB11/T 1182-2015)的组织实施工作。
规范 |
关于委托市专利代理人协会组织实施的通知 |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