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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1.08.26 浏览次数(164)

一、背景依据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对于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四个中心”建设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北京对知识产权专业人员需求大幅增长。

二、目标任务

通过增设知识产权职称专业,畅通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北京集聚和培养吸引凝聚更多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助力北京“四个中心”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纳入经济系列、覆盖全市人才”的适用范围

“纳入经济系列”:将知识产权专业纳入经济系列,设置初、中、副高、正高级四个等级,名称分别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和正高级知识产权师,满足各梯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需要。

“覆盖全市人才”: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 从事知识产权(含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服务和运营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评价范围。

(二)“初中级考试、正副高评审”的社会化评价方式

“初中级考试”:按照人社部统一安排,组织知识产权专业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考评办公室承担。

“正副高评审”:我局会同市知识产权局组建评委会,开展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工作由人事考评办承担。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评议组,负责依据职称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考核评议。评委专家纳入全市职称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

申报人通过考试或评审后,取得相应层级的职称证书,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三)“条件含三种、申报人分两类”的分类评价标准

“条件含三种”:将知识产权专业的评价标准分为基本条件、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三类。其中,基本条件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专业年限、工作经历、基本知识能力等。业绩条件为知识产权人才的岗位职责和业绩贡献。成果条件则为发明专利、技术报告、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教材手册、论文专著等。业绩条件和成果条件均采取“多选一”的形式,申报人满足其一即可。

“申报人分两类”:分别是知识产权服务(以代理服务机构人员为主)和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以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部门人员为主),并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制定业绩条件。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申报人,应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帮助创新主体有效获权确权用权,得到服务对象充分肯定;或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有效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或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分析报告,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从事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的申报人,应制定单位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管理制度、运行规范或地方的政策规章、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或参与单位创新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制订知识产权申请策略,进行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布局;或建立单位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并有效运行;或完成本单位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投融资等业务,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除此之外,还为业绩突出人才制定了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四、涉及范围

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 从事知识产权(含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服务和运营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执行标准

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

关于申报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的经办流程

一、总体情况

(一)服务事项名称: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

(二)服务对象: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 从事知识产权(含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服务和运营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经办机构: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四)经办流程图:

1.考试流程

个人网上报名→考试机构网上审核→个人网上缴费→个人参加考试→查询结果并发放证书

(1)个人网上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

(2)考试机构网上审核。考试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个人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申报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为报名成功。

(4)个人参加考试。申报人参加考试,取得考试成绩。

(5)查询结果并发放证书。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栏目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2. 评审流程

个人网上申报→工作单位推荐及公示→网上审核缴费→答辩评审→验收公示→获取电子证书

1.个人网上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查阅每年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全市职称评价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2)工作单位推荐及公示

申报人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

(3)网上审核缴费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印章的申报表、公示材料及业绩材料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职称评审服务机构对申报人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需要修改补正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进行完善。审核通过后评审机构将短信通知申报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为报名成功。

(4)答辩评审

按照规定时间,申报人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阅、评议、投票。

(5)验收公示

评审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评审结果进行验收。经验收无误的,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评审机构网站公示。

(6)获取电子证书

经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获取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二、办理方式和提交材料

(一)办理方式:网上申报

(二)登录入口:

1.考试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政务服务”-“办事直达”-“个人办事”-“考试报名”栏目,或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考试报名”栏目,点击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链接。

2.评审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政务服务”-“办事直达”-“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栏目,或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职称评审”栏目。

(三)提交材料:

1.考试申报:报名信息、告知承诺书

2.评审申报:加盖印章的申报表、公示材料、代表性成果材料。

三、数据使用情况

(一)大数据使用情况:通过教育部数据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信息;通过北京市电子职称证书数据核实职称信息。

(二)电子证照使用情况:2021年起,实行电子职称证书

四、告知工作

(一)告知方式及告知时间:

1.考试结果:成绩查询时间和方式可从考试报名通知中获知;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2.评审机构:公示无误后,评审机构将评审结果反馈给申报人;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二)其他需要服务对象操作或者知晓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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