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合作国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增进相关单位与“一带一路”合作国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了解与合作,提升各单位海外业务开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有需求的市场主体寻找专业服务提供参考,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现开展“一带一路”合作国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机构的地域范围
“一带一路”合作国家(通知附件1)。
二、被推荐机构的业务范围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知识产权法律诉讼代理服务、知识产权分析咨询服务、其他服务。
三、被推荐机构的条件
(一)尊重中国企业,愿意并热心为中国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在所在国家或地区具有合法的法人资质及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相应资质。
(三)具备提供企业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所需的专业特长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成功案例及良好社会声誉。
四、推荐资料填写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填写《“一带一路”合作国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荐表》(通知附件2)的相关内容,确保填写内容清晰、准确、真实,并加盖推荐机构公章。每家推荐单位最多可以推荐5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个洲际至少有1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被推荐。
五、推荐资料提交要求
推荐表以PDF版和Word版两种形式,于2021年9月18日前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协会邮箱hgzhang@bjpaa.org。
六、其他事项
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将对“一带一路”合作国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并推送。
附件2:“一带一路”合作国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荐表.docx
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