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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1.11.27 浏览次数(152)

京文物〔2021〕1712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各文博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要求,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北京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市文物局牵头制定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该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11月19日  

  (联系人:刘 能;联系电话:64067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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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  言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滋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资源。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物工作做出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九次视察北京、十四次对北京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首都文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北京是世界著名古都,拥有3000多年建城史,860多年建都史,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资源。全市拥有世界文化遗产7处,不可移动文物3840处,登录国有可移动文物501万件(套)。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合理利用好文物资源,让文物活起来,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是首都文物工作的职责使命。

  进入新发展阶段,做好首都文物工作,必须胸怀“国之大者”,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高质量推进“一轴一城、两园三带、一区一中心”[“一轴”指中轴线申遗保护,“一城”指博物馆之城,“两园”指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三带”指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一区”指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一中心”指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重点任务,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3.《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

  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

  6.《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7.《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

  8.《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

  9.《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10.《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1.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

  12.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北京市关于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实施方案》

  13.《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

三、“十三五”时期工作成就

  文物保护重点工作成效显著。制定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首都文物保护工作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北京中轴线申遗工作,编制《北京中轴线保护规划》《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遗产名录文本》等系列文件,明确了中轴线申遗时间表路线图。坚持以中轴线申遗保护为抓手,推动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制定实施《北京市关于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实施方案》,完成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天安门城楼及城台等革命文物修缮,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得以弘扬,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创造性提出大运河、长城、西山永定河“三条文化带”,公布专项保护发展规划,实施了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和综合整治项目,丰富了整体保护、融合发展的文物工作理念。海淀三山五园列入首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文物保护利用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持续彰显。

  文物保护修缮工作扎实推进。五年累计投入文物保护资金近百亿元,相继实施近百项文物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对近百处文物进行保护性腾退,文物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文物保护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大运河、长城、故宫、颐和园、十三陵、天坛、周口店北京人遗址7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展示水平不断提升,全市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增加至135处。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国有可移动文物501万件(套),新发现、新认定文物藏品总数160万件(套),均位居全国第一。

  考古和历史研究成果丰硕。完成考古勘探项目937项,勘探面积9714万平方米;完成发掘项目373项,发掘面积约41万平方米,考古项目数量和面积均位居全国前列,有效保障了城市副中心、大兴国际机场、世园会、冬奥会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多处重要遗址得到有效保护,汉代路县故城遗址获评201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一批重要考古研究成果涌现,对中华文明和北京文脉的认知不断深入。

  博物馆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博物馆条例》,加速推进博物馆体系建设,全市备案博物馆达197家。北京市博物馆大数据平台上线,博物馆策展水平不断提升,年均接待观众超过5000万人次,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深厚滋养。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持续推进,通过支持北京文博衍生品创新孵化中心平台建设、举办北京文博创意设计大赛,使博物馆文创开发更具创新活力。

  文物艺术品市场繁荣发展。全市文物艺术品经营单位近400家,文物艺术品拍卖年均超过800场,较“十二五”时期翻了两番。网络拍卖快速发展,拍卖企业数量和年成交额始终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打造北京·中国文物国际博览会、金秋文物艺术品拍卖月等活动品牌,扩大合作渠道,繁荣文物艺术品市场。北京市文物进出境审核部门进驻天竺综合保税区,优化文物进出境审核服务,支持全市服务业扩大开放。

  文物安全监察执法持续强化。加大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和执法力度,完善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文物安全隐患治理,每年开展市、区两级执法检查、安全巡查逾万次,累计查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0起。建立京津冀文物执法协调合作机制,加大长城保护执法督察力度。文物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案件10余起,形成有力震慑。联合北京海关建立罚没文物移交机制。

  机构设置和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增强中轴线申遗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管理、革命文物保护、文物监察执法、文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力量;配合全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北京市文物监察执法队转隶;稳步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北京市文物公司全面启动改制工作。文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队伍结构得到改善。持续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全市文博行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文物保护利用等系列主题培训,年培训超过2000人次,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突出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国家文博职称改革提供了经验借鉴。

四、“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多种文明多种潮流在交锋交流中共存,对国际话语权的争夺也空前激烈,但“东升西降”的总体态势不可逆转。一个具有博大精深历史文化的中国,一个繁荣发展、充满机遇的中国,一个勇于承担国际义务、国际责任的中国,既需要文博工作更好发挥作用,讲好文物故事,也为文博工作讲好中国故事营造了良好氛围。北京作为日益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大国首都,文源深、文脉广,讲好北京文物故事,有利于讲好我们历史底蕴深厚、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多样和谐的文明大国故事,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从国内看,文博工作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地位愈加重要。中华文化发展繁荣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条件,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历史文物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文物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提升文物保护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文物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越来越强,这些都为“十四五”时期文博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擦亮历史文化金名片已成为社会共识,首都文博工作面临历史最好发展机遇期。我们必须乘势而上,加强文博工作顶层设计,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为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提供高质量的文化产品。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长期以来制约文博事业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在“十四五”时期依然存在,某些短板、弱项在事业大踏步发展的形势下还可能放大。主要表现在:考古工作方面,因为基建考古任务日趋增长而导致主动考古工作日渐萎缩,研究力量不足的短板日益凸显,导致北京在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中的作用研究、考古遗址的科学展示等方面聚焦不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保护修缮的难题相对缓解,但随着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步伐的加快,文物活化利用方面的压力骤然加大,社会各界希望深挖文物内涵、阐释文物价值、讲好文物故事,但文博领域创新能力不强、方法不多的短板明显在供给侧成为弱项,亟须创新体制机制,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加入;文物安全方面,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和漏洞等问题依然突出,防灾减灾能力仍需增强;机构队伍方面,文博机构队伍相对薄弱,“小马拉大车”现象仍然突出,尤其是文博领域高层次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匮乏,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不足,机构建设和队伍能力还不能满足文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

  “十四五”期间,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拓宽思路、创新举措,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首都文博事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五、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以“一轴一城、两园三带、一区一中心”为全市文物工作重点,加强文物保护传承利用,擦亮北京历史文化遗产金名片,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首都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赋能添彩。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成果社会共享,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守正创新。全面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坚守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正道,守方向之正、格调之正,主动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大局。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首都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坚持首善标准。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勇于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探索,拓展与大国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地位相匹配的文物工作新局面,做好文物领域改革的排头兵,率先实现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融合发展。盘活用好文物资源,促进要素高效配置,加强与旅游、体育、教育、科技等领域深度融合,激活发展新动能,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

  坚持交流互鉴。秉承“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的理念,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中外交流合作,以我为主、兼收并蓄。以文物资源为载体,在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上主动作为,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贡献首都力量。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一轴一城、两园三带、一区一中心”等文物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具有首都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模式日益成熟。北京中轴线申遗取得重大进展;博物馆之城建设亮点纷呈;长城、大运河两个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基本建成,长城、大运河、西山永定河三条文化带建设形成较大影响力;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基本建成,市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革命文物三大主题片区建设有力推进,在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中发挥重要作用;琉璃河、路县故城、圆明园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扎实推进,考古工作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古都魅力更加彰显;文物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首都文物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四)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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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任务

  (一)推动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1.中轴线申遗取得重大突破

  以落实《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7月—2023年6月)》为抓手,加快推进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工作。深入挖掘中轴线价值内涵,加强多学科专项研究,凝练中轴线遗产突出普遍价值,完成申遗文本、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积极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国际合作,加强中轴线国际学术交流,多方听取国内外专家意见,大力宣传中轴线核心价值。加强中轴线遗产区考古工作,统筹做好核心遗产构成文物腾退、保护修缮与风貌整治,恢复坛庙建筑群历史格局,实现向社会有序开放。建立中轴线遗产展陈体系,举办常设专题展览,探索对已消失重要节点的提示性展示,建立中轴线历史文化标识导览系统,打造中轴线文化探访路线。

  2.中轴线遗产保护水平持续提升

  以建设遗产监测保护平台为重点,全面推动中轴线保护管理迈上新台阶。组建中轴线遗产议事协调与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中轴线保护、监测、研究和展示等工作。出台实施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风貌管控城市设计导则,明确保护职责,严格法律责任。发挥中轴线保护基金会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中轴线遗产价值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中轴线非遗保护传承利用水平,吸引民众走近中轴线,扩大中轴线影响力。积极参与世界遗产相关活动,广泛开展交流对话,有效展示传播中轴线文化魅力。

  3.老城整体保护取得实效

  以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为契机,努力推动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开展老城核心遗产价值研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编制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配合基建工程开展传统平房区地下文物考古工作,加强老城地下建设项目管理。推进重点文物腾退和周边环境整治,探索文物腾退保护利用政策。创新文物开放模式,提升开放比例,实现皇史宬、国立蒙藏学校旧址、宁郡王府、贤良祠、杨椒山祠、歙县会馆等一批活化利用项目落地。加强老城重点地区和重点功能区的文物资源发掘利用,合理利用博物馆和会馆、名人故居、传统四合院等特色文物建筑,塑造一批“城市会客厅”。加强历史城廓的保护与文化展示,以二环路文化景观环线建设为契机,营造德胜门箭楼整体景观。开展西板桥明渠北段(北海濠濮间—景山公园西门)历史水系恢复和展示利用专题研究。

专栏一:中轴线申遗和老城整体保护.png

  (二)推动博物馆之城建设呈现新气象

  4.博物馆体系布局更加合理

  优化全市博物馆布局,统筹不同层级、不同属性、不同类型博物馆协调发展,构建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的现代博物馆服务体系。高水平完成大运河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东馆)建设,满足城市副中心功能需要;支持故宫博物院北院、国家自然博物馆等国家级博物馆建设,完善北部和南中轴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统筹用好现有场馆资源,积极推进各区博物馆设施和文物保护展示综合体建设。制定实施《北京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若干意见》,推进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推动非国有博物馆高质量、差异化发展。鼓励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依托文物遗址、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设立博物馆。丰富自然科学、现当代艺术等博物馆品类,倡导社区、生态、科技等新型博物馆建设。将乡情村史馆等具有博物馆功能但尚不符合博物馆备案要求的类博物馆纳入行业指导范畴。支持博物馆集群,重点支持朝阳、东城、西城等区和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博物馆集聚区。实现“十四五”末期每10万人拥有1.2家博物馆,博物馆数量超过260家。

  5.博物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完善博物馆管理制度,推进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和国家文物局的部市合作机制,落实北京“博物馆之城”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出台北京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规划,成立北京博物馆之城研究中心。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博物馆运行评估和社会评价机制,完善博物馆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激发博物馆活力。探索开展国有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运营权分置改革试点。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展览、教育和文创产品开发。加强和学术机构合作,推动研究型博物馆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建设北京市博物馆大数据平台二期,实现博物馆业务工作的数字化实效管理。深入落实《京津冀博物馆协同创新发展合作协议》,促进京津冀地区博物馆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支持、引导博物馆开展“博物馆+”项目,促进博物馆与教育、科技、旅游、商业、传媒、设计等跨界融合。

  6.博物馆服务效能更加彰显

  提高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能力,按照均等化原则,细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根据不同社群的多元化需求,探索差异化的非基本公共服务内容。立足市属博物馆,推进“一馆一品”博物馆品牌建设。提高展陈质量,组织开展“首都精品文物展览季”活动。利用春节、端午、中秋等中华传统节日及“5.18”国际博物馆日等节庆活动,开展各类主题文化活动,凝聚民族情感,厚植家国情怀。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延时开放,推动博物馆实体展览、虚拟展览进入城市公共空间,融入市民生活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智慧博物馆,指导博物馆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支持博物馆利用数字信息技术开展“云展览”和网络直播,强化线上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博物馆资源融入教育体系,推动博物馆与课程教学、综合实践有机结合,加强师资联合培养,强化优秀项目示范引领,提升中小学生博物馆学习效果。

  7.博物馆藏品管理更加科学

  健全博物馆藏品登录机制,稳步推动馆藏文物信息资源公开共享。优化征藏体系,推进博物馆树立专业化收藏理念,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藏品征集,注重老城改造、城乡建设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的征藏,丰富科技、现当代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专题收藏,鼓励反映世界多元文化的收藏新方向。拓展藏品入藏渠道,鼓励社会捐赠。持续发挥博物馆大数据平台在全市博物馆藏品管理中的中枢作用,逐步完善可移动文物动态管理机制、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工作流程、发掘和罚没文物移交机制。建立北京市馆藏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库,不断提升馆藏文物修复和预防性保护能力。

  8.文物文创产品开发更加活跃

  拓宽馆藏文物向文创产品、服务设计开发转化的路径,加强博物馆馆藏资源版权保护与指导,稳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博物馆通过知识产权授权、入股等形式与各方力量共同开展文创产品开发工作。通过加强与文创设计机构、高等院校等合作,设立文创产品开发专家库,发挥专家在文创产品开发中的把关作用。用好市场机制,支持市级文化文物单位文创开发平台建设,完善北京文博衍生品创新孵化中心平台资源集聚和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全市文博文创产品开发水平。提升北京文博创意设计大赛品牌影响力,调动社会各方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的积极性。拓展完善文博文创产品营销体系,把博物馆文创空间打造成博物馆文化展示的亮点,鼓励在实体书店、旅游景区、公共文化空间、重点商圈等区域,开设文博文创产品展示营销场所。

专栏二:博物馆之城建设.png

  (三)推动“两园三带”建设彰显新形象

  9.擦亮大运河文化品牌

  完成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建设任务,探索大型线型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应用和实施路径。建设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大运河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东馆)。全面保护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完善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清单,推动保护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大各类遗产保护修缮力度,对具备条件的古代运河及相关水利遗存开展考古工作。加快推进水系景观提升,推进张家湾古镇整体保护与利用,打造漕运文化特色小镇;展示漷县古镇深厚的运河文化底蕴,建设运河特色小镇;保护通州古城明清历史格局,突出展示瓮城遗址;整体恢复“三庙一塔”历史景观风貌。推进万寿寺、延庆寺、八里桥等文物的保护、腾退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大运河源头遗址公园。加强对大运河古桥、古闸、古坝、古码头等水利遗产的保护和活化利用。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内涵挖掘和数字化展示,举办好“北京(国际)运河文化节”。加强大运河沿线区域协同发展,拓展跨区域合作机制,办好大运河文化带“京杭对话”等活动。

  10.传承长城文化精神

  完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建设任务。推进中国长城博物馆进行升级改造,全面展示宣传长城文化价值和民族精神。实施箭扣长城修缮工程,形成砖石制长城修缮范本。打造沿河城、马兰路、古北口路、黄花路、居庸路等五个文化精华展示核心组团。持续实施长城抢险和重点点段修缮工程。加强长城保护区划管理,分阶段完善长城“四有”工作,推进界桩标定。扎实开展长城核心区违法建设整治。建立长城文化遗产监测平台,全方位提升长城安防水平和监管能力。建立健全长城保护员管理体系。落实长城保护工作框架协议,促进京津冀长城保护交流协作。充分发挥北京长城文化研究院专业支撑作用,举办长城国际文化论坛,深化长城文化和长城价值研究,推进长城资源档案更新与数字化工程。加强生态修复,推动长城沿线历史文化遗产环境治理。弘扬长城精神,打造“北京长城文化节”等文化传播品牌。

  11.彰显西山永定河文化魅力

  推动皇家园林、寺庙、石窟寺、传统村落、京西工业遗产等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利用,重视农业遗产在保持历史村镇传统特色中的独特作用。推进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琉璃河遗址、云居寺等重点文物保护与利用,加强东胡林人遗址规划指导,打造新的国际旅游经典路线。持续开展模式口文保区修缮保护与环境整治。加强对金中都历史文化研究和遗址保护展示,推进金中都遗址公园建设。推动潭柘寺、戒台寺、大葆台西汉墓遗址等文物保护展示及环境整治。推进永定河文化综合体建设,展现永定河流域历史演变,彰显特色文化。加强南海子范围内历史遗迹考古工作和保护提升,拓展团河行宫等展示利用方式。举办以西山永定河文化节为代表的特色文化活动,展现其时代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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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展现新成就

  12.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成效明显

  全面落实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国家历史文化传承典范区。系统梳理三山五园地区文物资源,建立完善文物数据库管理平台,着力挖掘阐释文物资源价值,办好三山五园研究院。编制实施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规划,系统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山形水系整体格局。探索破解不同权属文物资源管理难题路径,建立央地军“创新合伙人”文物保护利用新机制,丰富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活化利用新模式。充分发挥中关村科学城的科技创新优势,提高文博机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和文物展示交流传播水平。

  13.市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作用凸显

  综合考虑各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发展条件差异,聚焦文物腾退与活化利用、文物安全、资源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深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业态和模式创新,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市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完善制度设计,制定市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申报遴选、认定评估、动态管理配套措施。凝练创建主题,以历史文化街区、革命文物保护片区、大遗址、文旅产业园区等文化空间为基础,结合城市更新、革命文物展示利用、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系统谋划创建任务。“十四五”时期,建设不少于5个市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14.“文物+”这篇大文章效果彰显

  大力发展以文物资源为支撑的研学、文化体验、度假休闲、红色文化等主题旅游,规范石窟寺、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活动,推介一批经典文化探访线路。深入挖掘、阐释文物价值,推出一批影响力大、传播力广的北京文物主题出版物。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方式,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和新媒体,注重全过程和全媒体传播。积极推动数字文物文化体验展示活动,加大“数字圆明园”推广力度,加强中轴线、大运河、长城等文物IP建设,推出一批数字化展示项目。以工业遗产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为抓手,推进新首钢地区、二七机车厂、京张铁路等文物建筑的综合利用。提升北京奥运博物馆展示、传播水平,彰显“双奥之城”品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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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和红色文化建设形成新高地

  15.加强革命文物资源系统管理

  高水平完成北京革命文物资源专项调查,系统评估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现状,建立资源目录和数据库。核定公布北京市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编制实施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五年修缮计划,推进天安门、北京大学红楼、卢沟桥(宛平城)等一批代表性革命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可移动革命文物征集,推进全市馆藏革命文物认定、定级、建账和建档工作。

  16.推进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

  实施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抗日战争、“进京赶考”建立新中国等三大主题片区的整体保护利用。以革命文物史实研究和价值阐释为基础,推出一批经典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注重主题片区革命文物整体保护和全面展示,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引领,联合河北、山西等省探索晋察冀、冀热辽片区跨省市连片保护工作机制,共同编制相关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

  17.提升革命文物展览活动水平

  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事件,组织推出一批精品展览。构建线上“北京革命文物展览中心”,推动线下实体展览与线上展览结合互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推荐。以北大红楼、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香山革命纪念地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依托,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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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推动首都考古工作厚植发展新优势

  18.加强考古和历史研究

  以建设一流考古研究机构为目标,重点提升考古科研水平。以课题为核心加强与考古专业机构合作,研究设立“燕文化”“辽金元历史考古”“明清历史考古”等研究平台,在北京文明起源、燕山南北史前文化嬗变、长城内外史前—青铜时期生业形态、古代民族关系、城市考古等方面谋划重大项目协同攻关,逐步树立北京考古在北京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研究、明清历史考古研究方面的优势地位。做好考古成果的挖掘、整理和阐释,完善考古和文物保护展示链条,及时完成考古报告编辑出版,加强重要资料成果的研究发表。大力发展科技考古,加大人才培养和经费投入,以陶瓷、冶金、植物、环境等为先期科技考古发展方向,同步提升研究的数字化、信息化水平,研究建设考古标本库房和实验室。

  19.聚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综合评估全市重要遗址价值,整体谋划全市考古遗址公园点位布局。重点建设琉璃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修订周口店、圆明园遗址文物保护规划,推进金中都、上宅遗址公园建设。加强考古工作计划编制实施,强化考古对遗址公园建设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方向,专项研究考古遗址阐释展示策略,整体提升遗址保护展示水平。加强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单位的交流合作,提升工作水平和行业影响力。围绕北京建都870年、建城3070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策划学术交流活动,打造北京公众考古季等宣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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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推动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形成新动能

  20.打造“北京指数”

  建立文物艺术品交易大数据中心,探索建立“北京文物艺术品价格指数”。完善文物艺术品交易政策体系,打造“北京文物艺术品交易信息发布”品牌。加强中国文物艺术品地方标准的研究制定,积极参与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规则和标准体系制定,提升北京在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扩大北京·中国国际文物博览会、惠民文物艺术品拍卖月等品牌活动影响力,传播“北京声音”,带动全国乃至全球的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

  21.优化空间布局

  提升琉璃厂、潘家园、十里河等文物艺术品交易传统区域的服务质量,支持隆福寺区域建设北京高端文物艺术品展示交易区。发挥“两区”建设政策优势,推动调整海外文物回流税收政策,推动顺义天竺综合保税区、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大兴组团、朝阳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建设海外文物回流的重要基地。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建设国际文物交流平台,将其打造成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流的重要窗口。推动懋隆文化产业创意园、首钢工业园区、张家湾设计小镇等,成为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载体。探索创建文物艺术品展示交易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发展融合型业态,稳步推进文物艺术品衍生产业的发展。

  22.健全流通体系

  发挥文物商店一级市场主渠道作用,健全文物商店监管机制,规范古玩市场发展。支持北京保利、中国嘉德等文物拍卖企业提质增效、扩大规模,带动文物拍卖行业健康发展。创新审批和监管方式,支持网上文物艺术品交易。加强区块链等新技术新成果的运用,探索开展民间收藏文物登记交易工作。探索建立北京文物艺术品交易信用体系,推动其与文物艺术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挂钩机制。探索文物艺术品公益鉴定机制,指导做好文物认定工作,研究民间收藏发展规律,引导民间收藏行为。稳步做好文物鉴定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完善罚没文物移交和处置机制。密切联系收藏家协会、拍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其在文物收藏、鉴定、交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3.加强平台建设

  支持易拍全球网、雅昌艺术网等文物艺术品网上交易平台做大做强并形成品牌,规范中小型文物艺术品交易网站及拍卖企业APP发展。建设文物艺术品鉴定、估值平台。支持文物艺术品报关、运输、仓储、交易一条龙一体化平台的发展,利用文物艺术品流通的重要基地,建设文物艺术品修复、展示平台,拓展海外相关业务。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构建文物、市场监管、海关、税务、商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文物登记交易平台。积极发展文物艺术品金融市场业务,为文物艺术品交易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奠定基础。

专栏七: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png

  (八)推动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得到新提升

  24.完善文物管理机制

  深化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协调机制,加快与“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融合。深化“考古前置”要求,完善考古管理配套制度。巩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考古管理赋权试点成果,重点选取基础好、需求高的区域,研究进一步推广试点经验。健全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体系,推进天坛、颐和园、十三陵等遗产地履行申遗承诺。建立市、区两级不可移动文物价值评估机制。

  25.强化文物资源管理

  健全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完善文物登录制度。实施文博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推进文博大数据平台资源体系规划和建设,形成全市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实现基础数据汇聚共享。核定公布第九批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完成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复核。新划定一批市级地下文物监测区、地下文物埋藏区。提升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开展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并逐年推进修订。

  26.优化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文物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文物督察机制,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制度。推进全市文博系统火灾隐患整治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修订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推广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微型消防站(点)标准化建设。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坚持“科技创安”,建设市级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加大智能装备在安全监管和检查巡查中的应用,加强安全保卫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文博单位安全防范水平。

  27.服务国际交往中心建设

  落实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联合国家文物局积极承办相关国际会议。配合重大国事活动及高层访问,做好文物出入境展览服务保障。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亚洲文明对话等主题,策划推出一批展现中国文化自信和首都文化魅力的高水平展览。以“数字圆明园”展览为重点,加强中国和希腊两国在“文化遗产+体育+科技”交叉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北京地区博物馆国际朋友圈,用好国际友馆资源,在展览互换、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深化中日韩首都城市博物馆论坛机制,广泛参与文物领域多边交流和国际合作,举办世界文明主题展览。以大运河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东馆)落成为契机,不断提高首都博物馆国际交往能力。扩大北京孔庙国子监国学文化节、北京白塔寺中尼文化节等节展活动国际影响力。深入挖掘贝家花园、五塔寺等涉及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文物历史文化内涵,以文化遗产为桥梁,增进中国与世界各国友谊。加强北京中轴线对外宣传和活动策划,精心打造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国际学术活动品牌,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加强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博物馆协会等国际组织及国外专家学者合作,深入交流文物保护理念、技术和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监测,广泛传播北京文化遗产价值,讲好北京故事,传递中国声音。

  28.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探索多方参与、多元投资的文物保护参与机制。及时调整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鼓励更多企业进入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领域,提供优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发挥高校、文化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通过课题合作、项目资助、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方式,提升行业管理和学术研究水平,助力文博领域重点工作。培育壮大北京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完善培训和激励机制,加强志愿者先进事迹宣传,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29.加大文物科技应用

  创新科研工作机制,编制文博领域高新科技应用纲要,持续开展“北京市文物局学术科研月”活动,加强与在京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全面推进北京市文物保护科研机构建设。发挥好学术带头人作用,增强重大科研课题培育能力,构建北京特色文博科研体系,带动市级文博单位科研水平快速提升。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文物保护+标准化+科技创新”行动,完成8-10件急需领域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推进考古发掘、文物结构安全检测与监测、文物修复与鉴定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实现文物保护技术、装备、管理和服务升级。

  30.建强文物机构和人才队伍

  加强市、区两级文物管理部门和研究机构力量。全面加强文博人才队伍整体建设,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适应新时代首都文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深入落实“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实施“四三二一”战略措施。以首都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各方资源为依托,持续加强文博人才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培养,建立一批文博人才培养共建基地。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专业培训,举办“文博名家课堂”,面向全市文博人才开展考古、博物馆等重点专业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大文博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健全文博人才引进、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构建文博高级人才库。完善人才招聘条件,拓宽引才渠道,深化文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打通各类人才内部转岗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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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发挥各级党委在文物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将文物工作列入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和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级政府履行文物工作主体责任,将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督促文物所有人、使用人履行文物保护直接责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文物保护利用的强大合力。

  (二)保障资金投入

  完善市区两级财政文物保护投入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文物保护项目库建设,促进项目动态化管理。提升预算资源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优先保证重大项目支出。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统筹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使用管理,适时调整公布文博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物保护利用,健全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配置机制,激发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创新活力。

  (三)强化法治保障

  夯实文物保护法治基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密切跟进国家立法调整,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适时启动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坚持做好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完善规划执行、评估的法规基础。

  (四)完善监测评估

  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组织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文物工作和加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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